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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9日

我要活

我要活
 
股票,车子,房子
你在花丛中讲了一个笑话
我哈哈大笑
 
衣服,鞋子,首饰
你用石头摆了一首诗
我泪流
 
亡命之徒
别害怕
总有一死
须无憾
 
希望在心里
希望是辛勤的劳作
 
 
 
 
 
 
 
 
 
11月26日

猪头,马儿

猪头猪头
你吃着糠
马儿马儿
你嚼着草
猪头
悄悄梦着草
马儿
也想尝尝糠
突然刮起一阵风
猪圈飞
马厩塌
米糠散
草料隐
猪头马儿
慌张张
 
孤零零
饿扁扁
抱在一起诉衷肠
 
猪头
哭着要吃糠
马儿
为啥愣想草
 
风哥走了风嫂来
轻轻唤
柔柔说
你们两个小傻瓜
马是马来
猪是猪
 
 
 
 
 
 
11月25日

爱哭的牛牛

     对门的毛毛叫牛牛,是个一岁半的小男生。牛牛的一大爱好就是撒着欢儿地哭。每天早上,牛牛都会在我床头那堵墙的另一边惨叫一声,然后嚎啕大哭,似乎在跟他爷爷奶奶爸爸妈妈宣布:“新的一天开始了,快起床。”好几次牛牛在隔壁“打鸣”,正好我醒着,躺在床上看书,我都忍不住寻思:“这么丁点儿小人儿,哪来那么多眼泪,他遭了什么罪,叫得这么惨?”
     上个星期,对门的阿姨串门,第一次把牛牛领到我家来玩儿。我一看,原来“打鸣儿”的毛毛就是他啊。大脑袋,眯眯眼儿,方方脸蛋,表情严肃,手脚粗粗壮壮,走路屁股一扭一扭的,一转身,还带着个圆滚滚的小肚皮,看上去是一个“很会生活”的壮毛毛,一点儿都不“林黛玉”。
     阿姨跟我妈拉家常去了,我就领着牛牛玩儿。
     男毛毛到底喜欢玩儿什么啊?
     悠着点儿,千万别把他弄哭了。
     于是我把他领到我房间“视察”了一下,他没哭,不过一直板着脸。不开心?好,我给你看这本彩色的书,他看了一眼,没反应,不好玩,走啦,不理我。屁股一扭一扭地扭到客厅,这里摸摸那里看看,停在茶几旁边研究起来,他小心翼翼地拿起茶几上的一个旧打火机,咚咚咚地敲茶几,脸上浮起了一阵笑容,哦,我明白了,这个毛毛爱热闹。于是,我牵着他的小手跳舞,唱些不成调的歌,他一边扭,一边哈哈大笑起来,眼睛都看不到了。扭着扭着,他发现身后那面落地镜子里面,有一个小人儿正在笑,牛牛兴奋地冲到镜子前面,对着镜子又是指又是拍,还招呼我过来看,似乎在说,“你看,他在笑,阿姨你也来一起笑。”我就和牛牛一起牵着手,对着镜子跳舞,他笑得更欢了。
      原来,牛牛是一个这么容易逗开心的孩子,一点儿响动,一面镜子就行了。
      那他为什么又那么爱哭呢?
      这个时候,对门的阿姨要回家做饭去,想把牛牛搁在我们家一会儿,警觉的牛牛发现外婆要走,立即冲着外婆换鞋的背影放声大哭起来,那哭得叫一个惨烈,把我刚才逗一个男毛毛开心的迷梦全部震碎。
       我感叹:一个丁点儿的肉球竟然蕴含如此惊人的爆发力,如此使劲儿地让自己难受。
       再看他外婆,一副很无奈的样子,转头安抚了几句,想让他留下来,好嘛,这次哭得更伤心了,一边哭一边趔趔趄趄地走到门边儿,蹭外婆的裤子,哭相儿也从“梨花带雨”变成了“黄河大合唱”,对门的阿姨只得叹气,把毛毛领了回去。“猫抓糍粑,脱不了爪爪”。
       记得以前在一家培训机构做助教的时候,外教是个英国人,名叫Dominic(以下简称多米)。多米当时带少儿班,是个经验丰富的老师,上课的时候总能让孩子们捧腹大笑,又学有所得。有一次,他跟我说:“lucy,我觉得某某几个孩子很可怜,因为他们不是开心的小孩。”我当时自以为是地说:“不开心也没什么,还不是一样乖乖待在教室听你讲课。”多米说:“不开心的小孩会越来越不开心。我发现你们中国的小孩,很多都不开心。”他一边说一边叹气,一副忧国忧民的样子。我当时很不能理解他为什么会如此担忧。现在,随着年龄的增长,我突然明白多米的意思了。
      我觉得让国民乐观,首先应该让我们的儿童开心。
      如何让我们的儿童开心?
      牛牛爱热闹
      牛牛胆儿不小
      牛牛爱探索
      牛牛有点儿小寂寞
      牛牛爱跟我分享
      牛牛会走路
     
      牛牛是一个小小人,带着与生俱来的小小人权和小小尊严。     
           
     
         
     
      
     
 
 
 

磨难就像电饭煲

        
 
                
                      磨难就像电饭煲,让你洗净浮尘,把你从生米煮成熟饭。
11月23日

人生偶感一则

 
当你开始怀疑自己
你的世界逐渐崩溃
但只要你勇敢地活下去
崩溃的世界就是你涅槃的灰烬
 
当你开始嘲笑别人
你心中必有恐惧
但只要你勇敢地活下去
爱和时间会给你智慧和力量
 
当你开始同情和爱这芸芸众生
你必在心中爱你自己
快乐和幸福将不期而至
源源不绝
 
当你敢于面对不完美的自己
你的胸怀将比宇宙更加广阔
恐惧和伤痛已然化作远方的星云
照亮这漆黑的夜空
11月21日

My Way or Highway

     西方俗语云:“My way or highway”,笔者暂译为“违令者斩”或“不听话就滚蛋”。
     纵观古今,领导者们驯服部下的方法或文或武或强硬直接或迂回隐蔽,招数更是千奇百怪,不一而足,著名的案例包括秦二世丞相赵高“指鹿为马”,以及下面这位“弑父”夺权的匈奴王子的绝世狠招,且听我细细道来。
     战国时期,西域匈奴族出了历史上第一位首领,名叫头曼单于(单于就是部落首领的意思),头曼的大儿子名叫冒顿,是法定王位继承人。但是后来,头曼变卦,意图改立宠妾之子为继位者,又担心群臣反对,于是使出了一个“一箭双雕”的绝招。那个年代,弱国为了向强国求取苟安,往往将本国的皇亲国戚送至强国做“人质”,稳住对方。头曼单于在位时,匈奴尚弱,邻国月氏对其虎视眈眈,于是头曼单于决定把大儿子冒顿送到月氏充当“人质”。此举一来名正言顺流放冒顿,扫清改立之障碍,二来匈奴以后征讨月氏之时,便是头曼借月氏之手除掉冒顿之日。可是俗话说虎父无犬子,冒顿也不是孬种。冒顿抵达月氏后,对父王的险恶用心有所察觉,于是星夜盗马,神不知鬼不觉逃回匈奴。冒顿赤手空拳成功脱逃,善变的曼单于对这个儿子刮目相看,一改往日的嫌恶,对冒顿倍加赏识和重用,并赐他统帅一万骑兵。
     冒顿于是加紧训练,直到某日他决定来试探一下手下是否忠心。冒顿自制了一种响箭,并对众部下下令道:“我的响箭射谁,你们必须跟着射谁,违令者格杀勿论。”第一次,冒顿带部下狩猎,一声响箭射出,身后军士忙跟着拉弓射箭,可是有的兵卒迟钝,众人箭已离弦,他们还不曾弯弓。冒顿二话没说,立即将这些反应迟钝的“短命鬼”处死。第二次,在军营里,冒顿突然对陪伴自己出生入死的战马拉圆了弓,不少军士迟疑不前,尔后,这些“不听话”的军士统统成了箭把。第三次,冒顿的响箭竟然直指自己的爱妻,恐惧的军士们纷纷就范,射死了这位夫人。可依然有几个军士不忍出手,冒顿又立即把几个“叛徒”拖出去斩了。第四次,当冒顿的响箭射向父王头曼的战马时,身后的军士竞相出箭,唯恐落后,不一会儿,战马便颓然倒地。此时,冒顿策马回营,盛情邀请父王同猎,头曼单于兴致盎然地走出营帐。待他整理好行装,正唤人牵出爱马时,只听“嗖”的一声,飞来一支响箭,不偏不倚,正中自己胸口,头曼忙四下搜寻“刺客” ,却见一旁统领一万骑兵的儿子冒顿正持弓跨于马上。还不等老头子骂出口,儿子身后已万箭齐发,直指头曼。顷刻间一代匈奴君王身上便已无可着箭之处。
    这两位君王一个“言而无信”,一个“大逆不道”。按照孔夫子“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为人治国之理念,头曼和冒顿(一个暴君一个逆子)均属典型无德无良之“小人”。在那样一个四野荒蛮,战争连年,浑浑噩噩的乱世,“小人”之间的斗争似乎不能遵循“恭,宽,信,敏,惠”的“仁政”路线来进行。当时的匈奴,强敌于外,内政乏治,法令不通,物资不丰,人们温饱无以为继,信仰、灵魂、人权、尊严根本得不到足够的经济保障,法律保护和文化慰藉,此时的众人更像野生动物,为了食物和领地厮杀,赢了,就能活,一直赢下去,是为王。头曼单于的儿子曼顿之所以如此残忍,除了性格原因外,我认为恰恰因为他所处的自然环境和政治环境无比险恶,而对手又无比原始且生猛。
     这个故事让我联想到另一个现代职场故事。
     大老板手下有若干小老板,小老板手下又有若干小虾米。一日小老板A宴请众手下虾米联络感情,虾米们纷纷欣然赴会。饭局之上A君一改往日沉稳做派,推杯换盏,把酒当歌,言谈甚欢,虾米们也纷纷神侃开来。酒过三巡,A君讲了几个笑话,虾米们笑开了花,此时,A君又挤兑了几个明星,虾米们莫衷一是,各抒己见,后来甚至还拉帮结派,声援心爱的偶像。紧接着,A君把矛头指向他怀恨已久的小老板B,取笑ta的长相,此时虾米们笑成一团,也有个别不爱笑的虾米保持沉默。结果沉默的虾米后来逐渐遭到同事莫名其妙的排挤,原来A君在更小范围内“煮酒论英雄”时故伎重演,只不过这次的箭把不是哪个无辜的明星,也不是哪个万恶的对手,恰恰是这几个不爱笑的小虾米。    
     所幸虾米们没有生在当年的匈奴,A君也非莫顿,否则不爱笑的虾米真要死得比莫顿的兵还冤枉啦。冒顿手下的“短命鬼”们死于反应太慢或心太软,俗话说“兵贵神速”“令行禁止”,这些违令的士兵死得还算情有可原。可是这些不爱笑的虾米们天生脸上少一根筋,他们除了整容,毫无办法,合着他们打娘胎里出来就该被斩。
     
      
11月18日

《祈求》-听张杰《穿越人海》有感作诗一首

 
   祈求
刀,把我腰斩
风,将我撕碎
土,夺我呼吸
电,戳我心脏
深渊,把我埋葬
毒药,灌我柔肠
你,我的爱人
我最温柔的白鸽
别走,好吗 
11月17日

夸父,财主和雪之歌

     今天下大雪啦,先给你们讲个热乎的故事。
     很久很久以前,北方住着一个部落,部落的首领是一个勤劳勇敢的巨人。有一年,发了旱灾,首领眼看着自己带领村民辛辛苦苦耕种一年的庄稼被太阳烤死,非常恼火,转身对部落的老老少少发誓:“我一定要追上天上的怪物,抓住它,让大伙儿吃饱饭。”可是灾年,大地干涸,颗粒无收,首领没有干粮和水,他的行李只有一根陪伴了他多年的桃木拐杖。于是,他带着这根拐杖出发了,向着太阳奔跑。
      他不吃不喝,不眠不睡,不停地跑啊跑,连着跑了九天九夜,眼看着就要追上太阳了,可是第九天的时候,他觉得嗓子眼像火烧,腿脚也不听使唤了。这时他正好路过一条河,于是他停在河边喝水。他用力一吸,海灌几大口,没一会儿,这条河的水竟然被他全吸干了。天上的太阳依旧像一个巨大的火球,首领趴在干裂的河床边,被太阳烤得直不起身。河里的水喝完了,还是不解渴,于是首领艰难地抬起头,向四周眺望,这时,他发现北边儿更远的地方有一处波光粼粼晶莹剔透的湖水,首领奋力爬起来,使出最后一点儿力气,不顾一切地向北方的大湖走去。
      可是,他太累了,太渴了,最终还是死在了去大湖的路上。
      他死后,他的身体化作高山,血化作小河,他的桃木拐杖成了一片桃林,为后来追逐太阳的人遮阴指路。
      这个传说就是《山海经.海外北经》里记载的《夸父追日》的故事啦。
      我觉得夸父是很执着的人,而且有点傻乎乎的,很有个性,很可爱。
      再来看看这个“执着的”地主的故事。
      话说以前有这么个地主,老了,病了,奄奄一息,还差最后一口气,地主的管家和儿女聚在一起,恭恭敬敬地站在病床两边哭。地主躺在床上,双目紧闭,一言不发,已然出气多,进气少了。突然,地主又睁开双眼,放出两道金光,哼哼唧唧似有遗言。儿女管家赶紧凑将过来,可是没人明白地主在讲什么。这时,地主脸上的表情也狰狞了,颤颤巍巍抬起枯树枝一样的老手,奋力一指。大家朝地主指的方向望去- 墙,墙上卷边儿的破百寿图,图下的水货红木柜子,柜子上的烂油灯,油灯旁边供着一个不值钱的泥菩萨。儿女们都傻眼了,“老头子这是怎么啦?也算是寿终正寝啦,到底还有啥未了的心愿呢?”。
      一屋子人正在发愣,突然,管家一跃而起,又一个趔趄扑到红木柜子跟前儿,拿出柜子里的剪刀,颤抖着手,小心翼翼地将柜子上搁着的烂油灯的灯芯儿剪薄了一半儿,这时,大家回身看床上的地主,老人家手也不指了,脸也不歪了,也不哼哼了,满足地,安详地合上了双眼。
       这个地主到死都坚持“节俭”的原则,很有个性,是个很可爱的人物。
       下面这首诗是讲爱情的。正好今天下雪,希望你能一边欣赏雪景,一边品读这首诗,并且在诗歌里寻找一位为了爱情不顾一切的洋“夸父”和女“地主”。
           Snow Song  - Sara Teasdale(徐翰林编译)
雪精灵,雪精灵              Fairy snow, fairy snow
到处翩翩起舞                 Blowing, blowing everywhere
是否我                         Would that I
也能飞                         Too, could fly
轻盈地飞到天上               Lightly,lightly through the air
 
像一颗细小晶莹的星星       Like a wee, crystal star
我要纷飞,我要飘舞         I should drift, I should blow
近了,更近了                 Near, more near
飞向我的爱人                 To my dear
他正乘着风雪走来            Where he comes through the snow
 
我要飞向我的爱人             I should fly to my love
像暴风雪中的一片雪花        Like a flake in the storm
我要消逝,我要消逝           I should die
在他温暖的唇边                I should die
                                  On his lips that are warm
     
 
 
          这片雪花真幸福,^_^。
    
 
     
11月16日

秘密

秘密
 
风,沙和影子
书,烛,单人床
 
面纱飘动双眼
触礁的歌
我的眼镜
灰色铁框
 
头巾问长发
雪如小乔或黛似盈盈
皲裂的手
英雄牌钢笔
 
乌鸦生吞美人
昨夜的肚脐
可有钻石熠熠
今宵的肩头
是青柚还是蜜糖
砖头房间
十二平米
 
 
     甲流让街上许多美女都戴上了口罩,寒风催人穿上棉袄,我觉得这样的美女们很像在起风的沙漠里游走的穆斯林美女,神秘诱人。我越是熟悉自己的环境,就越是对她们的秘密好奇,于是躺在床上写了一首揣测这秘密的诗。
      以前老熊上课提到荷马史诗《奥德赛》里的海妖siren,专用美妙的歌声引诱过路的航海者,航海者听到这歌声,无不神魂颠倒,改变航线,循声而去,最后船只统统触礁沉没。“触礁的歌”就是siren的歌,神秘女郎的眼睛就像siren的歌,让人陶醉,惹人追随。
      “盈盈”就是《笑傲江湖》里的任盈盈,身份是“日月神教圣姑”,书上写她面若白玉,长发委地,睫毛甚长,性格是含蓄中带着热情,她的头发应该乌黑发亮,健康傲人。而小乔通晓音律,娇弱温柔,应该不会武功,所以是雪一样柔弱纯情的女生。回到我的诗,穆斯林美女的头巾包裹得这么严实,连头巾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包裹的头发是什么颜色。这个西域女子到底是柔情似水还是热情似火呢?
       “乌鸦”是指的她穿的黑袍子。黑袍子下美人如玉。她把自己裹得这么严实,让我更好奇,她会不会像《阿里巴巴和四十大盗》里的舞姬那样在肚脐上戴一颗闪亮的宝石?她美丽的肌肤又是什么味道?
        这些谜底,我无从知晓。
       
11月15日

《三国演义》读后感

            
真真假假尔虞我诈,叹三国乱世英雄榜
君君臣臣侠肝义胆,真千古屠杀教科书
刀起头落草菅妇弱,好一枝嗜血病红梅
水中望月雾里探花,拓十面职场上河图
11月11日

我的五言一则-于已丑年九月廿五夜阑听风

 
 
              寒彻游子骨
         萧挞章台路
         劲风逐日远
         笑忘云归处
11月10日

Keane-black burning heart-一首爱恨交织,铿锵带血的英伦摇滚情歌。我的翻译。

Black Burning Heart 烧焦的心

I wish that I could be 黑色的大海
In the cellars of the sea 在它最底的最底
And disappear in them 藏着我烧焦的心
Never to be seen again 埋葬的人已断肠
Leave this life 只留下

Its unrelenting appetite 没完没了的思念
For feeding off the weak 没完没了撕咬
Who never had their turn to speak 这无处诉说的动物

The sky will be my shroud 天空盖我尸体
A monument of cloud云彩堆成墓碑
If we could turn back 想回到过去
You can paper over the crack我们的心那么的近

But it will return now 往事就像烈火

And your heart will burn black 把我心烧焦
Give me your hand 握紧你的手
Cut the skin,let me in 撕裂你,拥有你
The molecules of us 让所有的细胞
Bleeding into one again 沸腾你我的血
The sky will be my shroud 天空盖我尸体
Acenotaph of cloud 云彩堆成墓碑

If we could turn back 想回到过去

You can paper over the crack 我们的心那么的近
But it will return now 往事就像烈火
And your heart will burn black 把我心烧焦

Forgotten my way home忘记家的方向
Forgotten everything that I know 忘了我在乎的所有
Every day a false start 为什么要醒来
And it burns my heart 我心又一次
I know烧焦

everything you said was right and I suppose 我曾以为找到了所有的答案
Everything is here forever till it goes 直到有天你说要离开

You gave it all away,kept nothing for yourself一无所有我忍不住回头望
Just a picture on the shelf 发丝笑容随风雨飘散


Je souhaiterai m'immerger dans les profondeurs des mers关山魂梦长,塞雁音书少  

Y disparaitre pour ne plus jamais être vu 两鬓可怜青,只为相思老

Burning up我心烧焦

Now I'm racing down a road I don't recognise 走着陌生的道路背叛了地图
I realise 我已忘记

I've forgotten my way home 忘记家的路

Forgotten everything that Iknow 忘了我在乎的所有
Every day a false start 为什么要醒来
And it burns my heart 我心又一次
Turn back烧焦

 

这是一首神奇的歌。虽然歌词很忧伤,但旋律非常激动人心,让人激情澎湃。

我翻译的歌词不是一首诗,是一首歌辞,用来配合这首歌的旋律歌唱。

2009年1月摄于黄山
 

 

11月8日

给将来当妈妈的我的一封信

      Hey,yo,你终于当上妈了,恭喜啊。现在是2009年11月8日早晨10点,给yo的这封信源于我今天清晨时分躺在床上的思考。
      1)我问yo,你到底能给这个孩子什么?你不能给ta什么?你为什么要施予这些又保留那些呢?
      2)我是爸爸妈妈的孩子,且未及而立,我儿童时的经历尚历历在目,当时的感受也记忆犹新,我作为一个“孩子”,我希望yo的孩子,也是我们的小伙伴,过一种怎样的童年,青春期和成人期呢?
      3)我现在是我,在你看到信的时候我是yo,刚才我遐思迩之时,也神游到yo的孩子的身体里,设想ta的感受,憧憬ta的人生,并与自己的,yo的作比照。yo的孩子成人之后会不会因为一些挫折而怪我当初带ta来这个世界?如果ta怪我怨我,我和yo都会大哭,且后悔当初的决定,我和yo都是“张飞”一样的蛮子,最痛恨“后悔”,那我和yo岂不是均要抱憾终生,死不瞑目啦。可是人生无常,荆棘漫道,yo的孩子不是温室的花朵,那我和yo要做些什么让这个孩子在跌进人生低谷时不恨我们当初的决定呢?
      4)yo,你看你27岁时逍遥快活,身边非狐朋即狗友,整日价伙同三教九流的“人物”一起“玩物丧志”。早上起床脸也不洗,牙也不刷,粒米未尽,滴水不沾,或纵身书海或伏案“创作”,好不快意!yo,你这个时候刚生完宝宝,你平素的生活还是这样的吗?你会不会因为这个宝宝给你带来的改变而难过,而转身嫌弃你的宝宝呢?yo,你是个这么“自恋”的家伙,那在爱自己和爱孩子之间如何平衡呢?假如你爱宝宝多一些,你会不会无限期待你老的时候,你的宝宝任你摆布,并回头来爱你,赡养你,为你送终?可是你的宝宝长大了,可能要远走高飞,去火星做志愿者拯救全宇宙,再也回不了地球,你会不会因此难过,并恨你“负心”的宝宝,结果还是“死不瞑目”呢?
      yo,我此时此刻还没有完全想通解决的办法,但是我想跟你说说我现在一些肤浅的想法。
      yo,你的宝宝是大自然的恩赐,对于大自然的安排和恩赐,你应该不问理由,欣然接受。你能给你孩子的很少很少,但是不能比给自己的更少,要稍微多一点,因为yo,你的孩子就是曾经的你自己,ta虽然有手有脚有大脑,聪明活泼爱搞笑,但是ta不够强大,ta有很多你这个大人无法理解的恐惧和焦虑,你要尽量心平气和地倾听ta的恐惧和焦虑,并耐心地教ta如何面对或战胜这些在你看来微不足道的“怪兽”,或者与ta并肩作战,记住是教或者配合哦,而不是直接把“怪兽”摁死,因为你深知摁死“怪兽”的快感,那么yo,你要和孩子分享这种快乐哦,这样你的孩子才会不断尝试独自面对“怪兽”,直到ta人生的终点。
      yo,要是你不幸生了一个“听话”的孩子,那你要千方百计地让ta变得“不听话”,因为就像我们自己,我们儿时并不蠢,只是我们不够“强大”,我们的声音太小,喊不过大人,我们的手脚太软,使不上劲儿,我们抹不到桌子的每个角落,但这并不表明,我们没有自己的判断。yo,如果你一直自私自利,傻里傻气地强迫我们的孩子按你的方式生活,你老了,孩子要怪你说:“当初就是听我妈的,娶了这个老婆,你看,我现在的生活一团糟。”孩子会对你恨之入骨,你还是死不瞑目。你给不了ta幸福,你要做的就是教他如何面对或者并肩作战,让他体验快乐。
       Yo,人生无常,但是俗话说“我看人是地狱,人看我是地狱”,你的孩子如果是个乐观快乐的孩子,ta也许并不认为这些挫折就是“地狱”,ta会很开心地面对地狱,并欣喜地感激你给了ta生命,让ta快乐,让ta坚强。yo,你得让你的孩子开心,千万别去压抑ta的天性,抹杀ta的长处和优点,并在ta作出一个决定的时候,坚决鼓励,不遗余力地帮ta发掘自己适合做这件事情的优势和长处,让ta充满走出“地狱”的力量。
       Yo,你的生活里多了一个ta,很可能今非昔比,“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可是你不要怪你的孩子,因为来到这个世界,改变你的生活,并非ta的意愿,ta是个长在地上的小树根,是你自己绊到ta,伤了自己的脚。但是,yo是个凡尘的女人,不是玛利亚,你觉得委屈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寻找发泄的对象。当你为ta奉献一切,牺牲一切,忘记自我的时候,你要忍不住对孩子发脾气,因为ta弱小,ta好欺负,ta认真地哭,一副很受伤的样子,你很解气。但是你要明白,你生气是因为你不够爱惜自己,而不是你的孩子不爱你,“人之初,性本善”,尤其是对妈妈,你的小宝宝没有理由不爱你,ta的眼里只有你。Yo,这样看来,你不能忘记自己,你也要足够爱自己,心疼自己,否则,你的孩子多多少少要承受你的委屈。所以,yo,你得有自己的朋友和事业,娱乐和寄托,不能只围着孩子转,否则,等它有朝一日动身前往火星,你剩下的除了无限的期盼和悔恨将一无所有,哎。。。“张飞啊张飞”。
         Yo,一言以蔽之:同情你的孩子,让它快乐,因为它是恩赐,也是曾经的你自己。
       
     
     
11月6日

性幻想和“丈二和尚”

性幻想和“丈二和尚”         

           
亲爱的
           
爱你的理由

           
我羞于启齿
           
惊鸿一瞥
           
婀娜顾盼
           
颠倒晨昏
            
记忆里
           
众生的影子
           
幻作满眼的一个你
           
你揪着遥远的过去
           
也捧来神灵的惊喜
           
爱你的理由
           
我羞于启齿

 

性幻想,Sex fantasy,你有没有性幻想?比如幻想一个高大粗犷的康巴汉子飞马而至,将自己拦腰捋去,夹于马侧,亡走大漠。或者希望男友穿警察叔叔的制服,因为你曾深爱过黑猫警长。

 

古人的性幻想。

苏轼《洞仙歌》云

 

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

水殿风来暗香满。

绣帘开,一点明月窥人,人未寝、欹枕钗横鬓乱。

起来携素手,庭户无声,时见疏星渡河汉。

试问夜如何?

夜已三更,金波淡,玉绳低转。

但屈指、西风几时来,又不道、流年暗中偷换。

 

这是一首描述君妃夏夜纳凉的词。苏轼眼中的蜀主侍妾“花蕊夫人”非常美丽,怎么个美法?“冰肌玉骨,自清凉无汗”,白,嫩,柔弱,干净。“人未寝、欹枕钗横鬓乱”还未就寝,女娃娃就散下了头发,自有一段风流多情。

苏轼很羡慕这对神仙眷侣。他独独把“花蕊夫人”写得这么美,可能他自己也很期望有一位如此冰清玉洁的美人伴于左右吧,那么我可不可以就此推测,苏大词人的sex fantasy包括跟一位“花蕊夫人”相好一场呢?

 

  美国人的性幻想。

《老友记》某集,男女主人公讨论性幻想。RossRachel是一对情侣,phoebe是他们的好朋友。Rachel幻想有朝一日与身着白色水兵服,头戴白色船长帽的男人远走高飞,Ross则希望女朋友打扮成《星球大战》里的“莉亚公主”那样(如下图)。这时,一旁的phoebe拿起盘子里的两个小圆面包,分别贴在自己耳朵上面,扮成莉亚。

Princess Leia /莉亚公主           小圆面包

 Phoebe头上的两片面包让我想起《伊甸园之河》一段关于“性炸弹”的描述。

“廷博根发现,一个极其粗糙的、略现细长的银白色模型,尽管以我们的眼光看,一点不像刺鱼,但由于它有一个鼓鼓的圆“肚子”,所以引得雄刺鱼对它作出全部交配动作。。。“性炸弹”是个梨形物体,圆圆的、鼓鼓的,但并不长。无论怎么看,没有人会把它想象成鱼的样子。然而,它却能刺激起雄鱼的性欲。”

Pheobe头上圆圆的面包,ross傻乎乎的船长帽,都是来自他们彼此记忆深处的“性炸弹”。

鸟鸟跟我发过一个光头男生的照片,我脱口而出:这个男生很可爱。

但是为什么我会觉得光头可爱?

“光头”对于我来说是一个“性炸弹”,它如此光滑圆润,皮肤如此细腻干净,薄薄的头皮下面,包裹着一个鼓鼓的头颅,颅骨轮廓的弧度又是如此恰到好处地销魂,而且光头的颜色和整个躯体浑然一体,让人不禁浮想联翩。

    后来我用“逆向工程”推理我为什么觉得光头可爱。我喜欢光头是因为他让我想起一个人,谁呢?原来是中学时候坐在我前面的男生,我忘不了他,并不是因为他“貌比潘安”,相反,他头发分外稀疏,头皮青光可鉴,我以前一直深情地唤他作“秃子”。他跟葛优有几分神似,因为他我曾经爱上葛优,以至于我觉得嫁给葛优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那我又为什么会觉得“秃子”好呢?原来在我56岁的时候,曾看过一部动画片,叫《聪明的一休》,我非常喜欢一休,他是个很有想象力,坚强乐观的小和尚。我曾经很讨厌被人叫做“叶子”,现在才敢承认,因为一休的女朋友就叫“小叶子”,我恨“小叶子”。一休,人生若只如初见。

    虽然我深爱着我的“一休”,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我变得越来越虚荣,于是十分渴望有一位高大的男友保护左右,男友应该高大威猛,女友应该千娇百媚。

    滚滚红尘,何处觅良人。在现实生活中,我一时找不到这样一位一米八的光光。但我不能放弃!我四处望啊望,在书里翻啊翻,在梦里叹啊叹。吕布身高八尺(一米95)“顶束发金冠,披百花战袍,擐唐猊铠甲,系狮蛮宝带”,帅啊,可惜不是光头,头发不光不少,而且多得要用铁圈固定,太不可爱。鲁智深,光头,但是我非唐皇,不好环肥啊,而且鲁胖还爱打架,不成不成。唐僧,性感,堪称一代尤物,但是他尚在襁褓,即被和尚救起,开始僧侣生活,估计他没吃过肉,牛奶也很少喝,更没吃过钙片儿,由于缺乏钙质,唐僧很可能个头不高。蒋介石,面容冷峻,眼光神秘莫测,他的脑袋光得一丝不苟,至死不渝,太性感了。但是他一生与“美龄夫人”恩爱有加,羡煞众生,哎。。。“既生菲,何生龄”。寻寻觅觅,最后,我终于找到了一位极符合我性幻想(sex fantasy)的历史人物,真是“众里寻他千百度,得来全不费工夫”,他既非西园英哲,也非绿林好汉,但他身高“两丈”,头光如练,真是美哉善哉。而且更巧的是,他也是个单身。一想起他,我不由得在心中唱起一段西厢:

     “自想起“丈二”,神魂荡漾,情思不快,茶饭少进。早是离人伤感,况值暮春天道,好烦恼人也呵!”

       我的那个他不是别人,正是那位闻名遐迩流芳百世妇孺皆知的摸不着头脑的“丈二和尚”。

          青年蒋介石                    人中赤兔--吕布                一代尤物--唐玄奘                         

 

   花和尚鲁智深                         我那个"人生若只如初见"的一休

 

丈二和尚

爱你的理由

我羞于启齿

 




当皇帝也不开心,不当皇帝也不开心

                      当皇帝也不开心,不当皇帝也不开心

    昨天又把英国酷玩乐队(coldplay)演唱的Viva la Vida《万岁万岁万万岁》(笔者译)听了几遍,歌词还写得挺有哲理的。下文是笔者对此歌的狗肉翻译,上不了正席,权当消遣。

Viva la Vida                              万岁万岁万万岁 

i used to rule the world                  我曾是一个皇帝

seas would rise when i gave the word      一声令海面升起

now in the morning i sleep alone          今天我独自醒来

sweep the streets i used to own           清扫已失去的土地

i used to roll the dice                  
我曾骄傲地抛出骰子

feel the fear in my enemy's eyes          欣赏对手的慌张和恐惧

listened as the crowd would sing:           窗外民众在高呼

"now the old king is dead!                   老皇帝已去

long live the king!"                         新皇帝永生

one minute i held the key                   昨天我手握钥匙

next the walls were closed on me            今天却身陷囹圄

and i discovered that my castles stand       帝国的基石

upon pillars of salt, pillars of sand        只是沙子和盐粒

i hear jerusalem bells are ringing        
我听见耶路撒冷的钟声

roman cavalry choirs are singing              罗马骑兵的吟唱

be my mirror my sword and shield          作我的镜子,利剑和盾牌

my missionaries in a foreign field           我的使者在异域游走

for some reason i can't explain                冥冥之中已注定

Once you go, there was never an honest word不是皇帝,没人替你作传 

 Saint Peter won't call my name               地狱是我的归属)

that was when i ruled the world                昨天是我的朝代


 It was the wicked and wild wind               一阵邪恶的狂风

Blew down the doors to let me in               吹开刑场的大门

Shattered windows and the sound of drums     震碎的窗户和送行的鼓声

People couldn't believe what I'd become        众人投来怀疑的眼神

 

Revolutionaries wait                           革命同志摩拳擦掌

For my head on a silver plate                   皇帝躺在断头台上

Just a puppet on a lonely string               看这命悬一线的玩偶

Oh who would ever want to be king?               谁还想做君主

   我觉得这首歌讲述的是一个旧朝的皇帝对人生无常生发的感慨。倘若那位多愁善感,痛失江山的李后主还在人间,听到这首歌也许能被煽得眼圈潮红,同时又暗暗庆幸遇到了自己的钟子期。他在《虞美人》中叹道

       春花秋月何时了,往事知多少。

              小楼昨夜又东风,故国不堪回首月明中。

       雕栏玉砌应犹在,只是朱颜改。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

    古今中外两首歌词当中蕴含多少从人生顶峰跌进深渊的无奈,以及面对无常的世界我们这些小动物的无能为力。

    两首词的区别。《虞美人》多是表达一种留念和伤感。李后主从头到尾都在哀叹:“我伤心我难过,我的院子被人占了,媳妇被人睡了,你看我惨不惨?那条江都是我的眼泪。”这个男人像个娘们儿一样,但是这首词却无不流露他诗人的才华 。当然,由于当时他被赵匡胤囚禁在开封,不敢在词里暗讽前朝,指谪现世,更要命的是,李煜既无雄才大略,也无鸿鹄之志,说到底是没本事抗争。不过我觉得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王者,又经历了多少人生苦难,他应该像《Viva la vida》的皇帝那样,至少对自己的人生作一场反思,问问自己:“我为什么会这么惨?我错在哪里?”。倘若不是反思,他岂不是又要犯同样的错?他的子孙后代岂不是也要犯同样的错?他的子民不是要跟着犯错?他作为一个人,一个teamleader,一个长者,用自己的感伤逃过了他肩负的责任,这一点让我不能理解。

    跟李后主一样,Viva la Vida里这位皇帝也很难过, 毕竟冯唐易老,风光不再,但是这位皇帝没有止步伤城,而是站在历史和人生的端点,回首前尘,坐看云起,看完了以后,他自嘲地说:“我昨天还是皇帝,今天变成扫大街的,我以前想杀谁就杀谁,现在人民一句话就能把我弄死,以前觉得做皇帝几开心,后来才发现做皇帝等于坐牢。什么天下一统,都是一场梦。”后来这皇帝又开始反思历史:“我到处打着基督教的幌子招摇撞骗,滥杀无辜,美其名曰圣战和探险,其实哈是些掠夺和杀人的勾当,我还派了传教士去世界各地传教,其实我是想让外国的人也作我们政教合一国家的俘虏,统治更多人的肉体甚至灵魂。而且传教士还能帮我打探一下,哪些地方更适合作殖民地。结果,有一天我失势了,我的帝国也不复存在了,以前被我欺负的人都回头来欺负我啦,要杀我的头啦。我明白我不得好死。但是,革命英雄如今风光,他们难道就能逃过更迭的轮回?他们难道就不是体制的傀儡?”虽然这首充斥着暴力和西方历史隐喻的词显然没有李后主的词意境美,但是洋皇帝这种反思自己和历史,敢于自嘲的人生态度,让我非常欣赏。

    从这两首歌的歌词看得出当皇帝真不是一件开心的事儿,有的人说啦,那是因为这两位皇帝都是“落马的将军,拨了鳞的龙”,我们再来看一下王小波《唐人故事》一书第一篇《舅舅情人》里的这位"太平盛世的万岁爷":

    高宗在世的时候,四海清平,正是太平盛世,普天下的货殖流到帝都。长安是当时世界上第一壮丽大城。城里立着皇上的宫城,说不尽的琼楼玉宇,雕梁画栋, 无论巴格达的哈里发,还是波斯的皇帝,都没有见过这样的宫殿。皇上有世界上最美的后妃,就连宫中的洗衣女,到土耳其的奴隶市场都能卖一斗珍珠的价钱。他还吃着洋人闻所未闻的美味,就连他的御厨泔水桶中的杂物都可以成为欧洲子爵、伯爵,乃至公爵,亲王席上的珍馐。他穿着金线刺绣的软缎,那是全世界的人都没见过的。皇上家里用丝绸做擦桌布,用白玉做磨刀石,用黄金做马桶,用安南的碧玉砌成浴池。他简直什么都不缺,于是他就得了轻微的抑郁症

    唐高宗“太平盛世”的生活正应了王菲唱过的一首《浮躁》的歌词“五月里来,一切都好,只欠烦恼。”原来这种“只欠烦恼”的感觉就是“抑郁”啊。这位皇帝端的如何抑郁,请参看王小波的《舅舅情人》。

    你说是不是当皇帝也不开心,不当皇帝也不开心呢?

    





11月5日

伊甸园之河- 一本扣人心弦的生物书

                  伊甸园之河- 一本扣人心弦的生物书

    《伊甸园之河》是一本像侦探小说一样扣人心弦的生物科普读物,作者是已故牛津大学教授-理查德。道金斯。作为一个科学家和西方人,道金斯在书中谈到对进化论和神创论的一些看法。他不像我,爱无病呻吟,他喜欢讲故事,举例子,做推理。他风度翩翩,侃侃而谈,才华横溢又不失谦逊,字字珠玑却不乏冷嘲热讽。他简直就是生物学界的一位骑士,一位福尔摩斯。我忍不住摘一章内容跟大家分享。
    《伊甸园之河》第四章《上帝的实用功能》讨论了一个命题:有的人认为自然科学往往能够解释“怎么样”,但是不能解释“为什么”,比如进化论能够解释人类进化的过程,但是却似乎无法回答人类和其他生物最初被设计成“这样”的“动机”。于是有的学者断言正如圣经所说,生物是被“神”一步到位造就出来的。道金斯用反证法对这个观点做了十分精彩的驳论。他首先假设神创论的结论是对的,那么意味着上帝必定存在一个创造生物的动机,第二步,他用反推法或者“逆向工程”,从目前生物的功能和特性,反推上帝的这种创造“动机”,他的理论工具是工程学的“实用功能”,即一种东西被创造成这样必定是为了最省力,最有效地达到一个“目的”。道金斯经过一系列推理,证明上帝“创造”生物的“目的”竟然包括残忍地杀害某些后代,允许动物个体之间进行毫不“实用”的“选美竞赛”,允许个体成熟但是只能生存一天,因为这个动物没有被上帝赋予“内脏”,这些都与仁慈的“上帝”所倡导的“幸福的妙境”大相径庭,而且就生物个体而言,也不符合“实用功能”的工程学理论。
      他在书中这样写道:
    “孔雀华丽的羽毛成了它沉重的负担,使它很不方便,严重地妨碍它去做有用的事情,即使它愿意做也不行,总的说,它们不愿意做。雄性鸣禽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唱歌上。这肯定会给它们带来危害,不仅是因为这歌声会引来捕猎者,还因为这消耗了精力,浪费掉本来可用于恢复精力的时间。有一个专攻鹪鹩生态学的学生曾经宣布,有一只野生雄鹪鹩确确实实是唱死的。任何将本物种的长期福利放在心上的实用功能,甚至只是将某个特定雄性个体的长期生存放在心上的实用功能,都会减少唱歌的时间,减少炫耀的时间,减少在雄性中相互争斗的时间。然而,因为DNA的生存被最大限度扩展了,所以没有什么东西能阻止那些除了使雄性在雌性眼中显得更漂亮之外别无所长的DNA传播。“漂亮”本身并不是一种绝对的优点,但是如果某些基因确实给予一个物种的雄性某些素质,这物种的雌性又觉得它有吸引力,那么这些基因就会生存下去,不管它们自己愿意不愿意。”
     本章最后,道金斯博士下了一个结论:“如果宇宙中仅存在电子和自私基因,像撞车这种毫无意义的悲剧就恰好是我们所能期望的,还有就是同样毫无意义的好运气。这样的一个宇宙将既无邪恶的意图也无好的意图。它没有任何意图。在一个充满盲目的物质力量和基因复制品的宇宙中,有些人会受到伤害,另一些人会撞上好运,而你不会发现有道理可言,也不会发现有公正可言。”

大自然,
    无心无智的大自然,
将既不会知晓,
    也不会牵挂。

    我合上书,回想了一下自己的经历,我惊奇地发现:我的人生自有其规律,往往那些计划好的事情,大多没有完成或得到了却让人失望,而一时激动买下的衣服,无意间认识的人或头脑发热开始的旅程,反而总是充满一个又一个惊喜,让人久久不能忘怀。人生又何尝不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自有其规律。我作为一个活在这样一个强大而荒诞的宇宙里的人,我突然觉得标准其实很简单,因为我也没什么选择的余地,那我的标准就是:我为我的爱。    



11月3日

我的诗两则

削土豆


我削土豆

我把土豆洗干净

像屈原洗净浑身的埃尘

我用大刀大片大片地削

白色的肉是马王堆的辛追褪去纱衣的肌肤

我用刀尖耐心地刮小眼儿

一个两个三个

贾岛于他的诗也比不上我于我的土豆

放在盘子里的土豆

不是土豆

是我从袁绍手上夺过来的玉玺

是孔子摇头晃脑的逗号

是梵高的左耳朵

是火星人的眼睛

是白汪汪的婴儿

是我掉下来的心

是一首在地上长了好久好久的诗




一本书


一本书

是看还是不看

我是如此多情而愚蠢

我看

我要笑要流泪

要佩服要羡慕

要换了看宇宙的眼球

可是

书只是过客

我终将遗忘封面的名字

用写字的手挖自己的坟墓

世界是土一样的颜色

怕自己

有家一样的棺木

却忘不了年轻时戴过的面具

后悔曾把自己抛弃

这本书

是看还是不看


好了,今天不能再写了,要不然没时间备课了。

11月1日

听民歌“想亲亲想在心眼眼上”有感作诗一首

旅程

我来自白茫茫的原野
动荡的路口站着一个蓝色的你
蓝色的嘴唇
为我贴一朵樱花的吻
蓝色的翅膀
载我一段天堂的旅程
后来,你说
谢谢陪我一程
转身追逐对岸那蓝色的星辰
我望着滚滚红尘
和远去的一抹蓝色的你
继续旅行
一步一步
我认真地走
我肆意地笑
我忘情地跑
我路过很多城市
路口站着五光十色的人们
我牵着他们的手
我闭上了贴着蓝色的吻的眼睛
下一个路口
我捡到一朵久违的樱花
我的剑融化成蓝色的泪水
也弄丢了同来的旅人
我望着这滚滚红尘
我看见轮盘正飞旋
我听到赌徒在召唤
“快来,
陪我跳完这支飘飘摇摇的舞,
许你一枚一醉方休的吻。”
我来自白茫茫的原野